返回西藏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西藏尼木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开拓农牧市场 发展流通企业(三)  我县将建成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店
2007-09-17 14:10  文章来源:拉萨市尼木县发改委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 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相关文件精神的指示,县发改委从2006年7月开始,对尼木县流通市场进行了深入调查,对县城超市及乡(镇)、村农家店进行了摸底,同时对有条件的超市和农家店进行了积极动员,争取在我县建立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农家店。
  2007年4月3日,由拉萨市商务局相关领导及拉萨市“百益超市”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对尼木县乡村商店进行了第一次摸底调查,调查对象主要为续迈乡和帕古乡两乡级农家店、吞巴乡吞达村和卡如乡卡如村两村级农家店。
  2007年9月11日,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谢玉梅科长及百益超市代表来到我县,对县城阳光超市及塔荣镇、吞巴乡、卡如乡、续迈乡、帕古乡、尼木乡的6家商店进行了考察。通过考察和实地调研,市商务局领导和百益超市代表一致认为,7家商店符合发展条件,同意加盟。
  根据安排,“百益超市”将于本月对农家店进行包括店名、货架、照明等各方面在内的全方面的装修和改造,将其建成以“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、统一标识、统一服务规范”为主要组织形式的“百益超市”尼木连锁农家店。到时,我县将有7家农家店纳入到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”之中。此举将进一步拓宽农畜林产品进城渠道,保障农牧民方便消费、放心消费,广大农牧民将成为最大受益者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      联系人:袁林清 电话:0891-6831362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